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捉奸在床被迫写下的欠条是否有效?

2016年11月13日  温州民间借贷律师   http://www.dwxzwjfls.cn/
    李某提前下班回家,发现妻子与一男子在床上搂抱,即殴打该男子并强迫其写下10万元欠条,日前,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。
  李某在一建筑工地上班,刚到工地,就因工作质量问题与他人发生矛盾,遂不欢而散,早上九点就回到家中。李某推门而入,却发现妻子林某与熟人江某正在床上搂搂抱抱,随即大怒,把江某揪下床来拳打脚踢。林某赶忙阻拦,愤怒的李某打了林某一个耳光。江某见状连忙向李某下跪求饶,对李某说:“大哥别打了,不行我给钱”。李某便让江某打一张10万元的欠条,并让江某马上借钱。江某当场打电话向亲友借钱。因江某多次要求妹妹汇款,也不说明原因,江某妹妹认为事有蹊跷,随即报警。民警当日下午赶到李某家中将江某解救。
  密云法院审理此案后,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强行索要公民财物,数额巨大,构成敲诈勒索罪。因并未拿到10万元钱,属于犯罪未遂,所以对其减轻处罚,判处上述刑期。
  陈志群律师提示,强迫他人写下的欠条(例如上述案件中因捉奸在床被强迫写下欠条)是不具有法律效力,故债权人主张债权一定要有事实依据,否则很可能会引发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。
 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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